1.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5月26日-6月1日期间在http:/ /www .51job.com网页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应聘资料,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 上传的应聘资料应为PDF格式,包括:(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人员此项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尚未取得留学认证报告可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3)院系签章或学校教务系统下载的各学年成绩单扫描件;(4)各类奖励、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若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择优选取参加笔试人员,如有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将从其他岗位报名考生中协调产生。
(四)笔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2比例分岗位选取面试人员,最后入围人员如有同分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体检由本公司统一安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安排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不安排二次复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条件执行。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司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证,取消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受疫情防控客观因素影响,如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及时进行公告。
(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各环节未通过人员恕不一一通知。
(四)本公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西藏自治区公司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897-6597222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8:00